做满一年公司不给我休年假是不合法的。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法律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指的是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经历。因此,当您在公司做满一年时,您已经满足了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条件。
具体情况分析
一般情况:
- 若您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没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如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请事假累计超过一定天数等),则您有权享受带薪年假。
特殊情况:
- 若您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但公司因生产、工作具体情况未能安排您休年假,且经过您本人同意,公司可以不安排年休假,但必须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建议
与单位沟通:
- 首先,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希望休年假的意愿,并了解公司未能安排年假的具体原因。
维护权益:
- 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安排您休年假或未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留证据:
-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的依据。
综上所述,做满一年公司不给你休年假是不合法的。您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如果公司未能安排或未支付相应工资报酬,您可以采取上述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