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有何具体规定-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具体规定主要包括证据的审查、调查核实、纠正意见以及法庭调查等环节。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非法证据的审查与排除

  • 规则概述: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存在非法证据情形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 具体规定:若证据是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或者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且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的依据。

二. 调查核实与纠正意见

  • 调查核实: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这一规定确保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和进行。
  • 纠正意见: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要求侦查机关或部门予以纠正。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对非法取证行为的严厉打击。

三. 法庭调查与证据排除

  • 法庭调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这一环节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在审判阶段的重要体现。

  • 证据排除: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这一规定确保了非法证据不会在审判中被采纳,从而保障司法公正。

  • 生活实例:假设在某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声称自己在侦查阶段遭受了刑讯逼供,并提供了相关线索。此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这些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确实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就应当依法排除相关证据,不得将其作为起诉或判决的依据。

我建议:在面临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应当积极向人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同时,也要了解并熟悉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