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刑事合规在哪个修正案里面企业-安金龙律师|法行宝
2025-02-18 刑事辩护

《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刑法修正案(十二)》均涉及企业刑事合规的相关内容。以下是对两个修正案中企业刑事合规具体内容的详细分析:

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企业刑事合规

  1. 公共安全类犯罪:

    • 涉及公共交通安全和生产作业安全的罪名有所修改,对负责生产安全的责任人员,即使没有主动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但明知风险存在“仍冒险组织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面临刑事追责。
    • 增加了对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施,篡改、隐瞒、销毁其中的数据信息,拒不执行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以及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等行为的刑法规制。
  2. 食品药品犯罪:

    • 规制范围扩展到了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 增加了药品监管渎职犯罪的规定,细化了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常见的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
  3. 金融证券犯罪:

    • 涉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罪名,提高了自由刑和财产刑的上限,并增加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4. 商业贿赂犯罪、环境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 对这些领域的犯罪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加重了相关犯罪的刑事责任。

二. 《刑法修正案(十二)》中的企业刑事合规

  1. 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 将“非法经营同类经营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以及“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三项罪名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将犯罪主体由原先只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扩大至整个非公有制经济。
    • 这一调整显著提升了对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要求,要求企业不仅要关注名义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深入分析行为人的职务实质。
  2. 惩治行贿犯罪:

    • 对行贿罪的量刑设置进行调整,使其与受贿罪的三档刑期基本保持一致。
    • 明确并扩大了从重处罚的行贿行为。
    • 调整并提高了单位行受贿罪的刑罚,解决了单位行受贿罪法定刑过轻的问题。

我的观点:

  • 《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刑法修正案(十二)》均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刑事法律责任监管越来越规范、严格的趋势。
  • 企业应密切关注这些修正案的内容,及时调整和完善自身的刑事合规制度,以防范和化解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
  •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