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不可以随意去别的地方。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在居住地或指定地点等候审判,并随时接受传讯。如果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将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以及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被采取更为严格的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可能被逮捕。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有正当理由需要外出,务必事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这样不仅能够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判工作,为案件的顺利处理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