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以什么为目的-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2-16 合同纠纷

串通投标罪以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为目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且情节严重的,即构成串通投标罪。同样,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也构成此罪。

二. 串通投标罪的目的

  • 从法条中可以看出,串通投标罪的行为人通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其直接目的就是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这种损害可能表现为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得本应通过竞争获得的合同被非法获取,从而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 例如,在某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两家投标公司私下串通,约定由其中一家公司中标,而另一家公司则故意抬高报价或放弃投标,以此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串通投标罪,其目的就是为了非法获取合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串通投标罪以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为目的。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予以惩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