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开电动车损坏了他人电动车,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判定
-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若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则属于违法行为。
-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 赔偿处理
- 赔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但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损坏他人财产,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具体赔偿范围可能包括电动车的维修费用、贬值损失等。
三. 实际操作
- 例如,若未成年人小明(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不慎撞坏了小李的电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明负全责。那么,小明的监护人(如父母)需要承担小李电动车的维修费用等损失。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开电动车损坏了他人电动车,应由其监护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范围,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