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公司资质招标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 出借资质招标的法律性质
- 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此,出借公司资质招标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二. 出借资质招标的法律后果
-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民事赔偿:对因出借资质导致的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出借公司资质招标是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建议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借或借用资质进行招标活动,以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工程质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