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共23条,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问题。以下是详细要点:
一. 房产归属与分割
夫妻间给予房产:
- 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法院将综合考虑给予目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补偿及补偿数额。
- 房屋已经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确定是否补偿及具体数额。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
- 全额出资且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该房产将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 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出资,法院将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判决房屋归属,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二. 夫妻忠诚与财产处理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 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另一方主张无效的,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处理。
- 出轨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后果,且需承担损害赔偿。
大额打赏:
-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认定为“挥霍”,另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将支持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三. 子女抚养与探视
抚养权判决:
- 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未成年子女,若一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院将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探视权保障:
- 明确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并强调探视权的保障,确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
四. 其他重要规定
“假离婚”与债务处理:
- 当事人主张“假离婚”请求确认离婚无效,法院不予支持。若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
同居关系析产:
-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等,法院将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离婚经济补偿与经济帮助:
- 离婚经济补偿的认定和处理将综合考虑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对双方的影响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
- 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年老、残疾、重病等生活困难情形,可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我的观点:这些新规定旨在更公平、更合理地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保护婚姻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即将步入婚姻或已处于婚姻中的人们来说,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显得尤为重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