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还需父母承担责任经典案例-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侵权纠纷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时,其父母在特定情况下仍需承担责任。以下是一个经典案例及详细分析:

经典案例

案例简介:2023年9月5日,被告章某(16周岁)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撞倒了行人赵某,造成赵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章某与赵某承担本次事故同等责任。赵某随后将章某及其父母章某某、刘某某均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章某某、刘某某辩称,章某已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工作为收入来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其父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法院判决被告章某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赵某各项损失,并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项损失;驳回原告赵某其他诉讼请求。同时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章某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章某某、刘某某支付。

案例分析

  1. 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的,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在判决中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2. 法律见解:

    • 虽然《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六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侵权责任承担中,考虑到该阶段的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其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仍负有一定责任,且未成年人的收入可能不稳定,不一定具备完全的民事赔偿能力。
    • 因此,即使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已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父母在特定情况下(如侵权人财产不足以赔偿损失时)仍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本案应用:

    • 本案事故发生时,被告章某刚满16周岁,尚未有任何劳动收入。虽然其庭审中提交的证据显示其自某时起开始有收入,但法院认为这并不足以证明其已具备完全的民事赔偿能力。
    • 因此,法院判决章某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也明确了其父母在章某财产不足以赔偿损失时的补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未成年人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侵权且财产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情况下,其父母仍可能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一结论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双重保护,既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