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发的民事判决书是无效的。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调解员和法院的角色与职责。调解员通常是在纠纷发生后,帮助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的人员。他们并不具备法院那样的审判权,因此不能发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而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法院发出的判决书,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民事判决书和调解协议的区别。民事判决书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权威性判定,它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调解协议,则是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它虽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通常是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自觉履行来实现的,并不像判决书那样具有强制执行力(但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除外,它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
综上所述,调解员发的民事判决书是无效的。如果当事人需要解决纠纷,并希望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来确定权利义务关系,那么他们应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