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招标人的法人是投标人的总经理时,投标人不可以投标。这是因为法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而招标人与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正属于具有“利害关系”的情形之一。
具体来说:
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以确保招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利害关系认定:在本案例中,招标人的法人是投标人的总经理,这明显构成了利害关系。因为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可能会因为与招标人的特殊关系而获得不公平的优势,从而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法律后果: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参与投标,并因此导致招标结果不公正,那么该投标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同时,投标人还可能面临法律上的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
综上所述,当招标人的法人是投标人的总经理时,投标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参与投标。以确保招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