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月1日新规定-顾成军律师|法行宝
2025-02-11 婚姻家庭

2023年2月1日,婚姻法并未有新的规定出台。目前,婚姻法相关的规定依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以下是部分与婚姻相关的重要法律规定:

一. 离婚登记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 离婚登记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 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该条还列举了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几种具体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