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乱贴小广告归谁管”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告知您,这一行为的管理和责任归属涉及多个部门和法规。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有碍城市容貌的,处二千元罚款。
- 类似地,《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有相关规定,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张贴、悬挂等妨碍市容的物品,违规者将受到责令清除及罚款等处罚。
其他相关部门协同管理:
- 在某些地区,如上海市,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本市“小广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在“小广告”治理中的责任分工。例如,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违规张贴、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综合治理与群众参与:
- 治理“小广告”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努力,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推动源头治理、做好警示宣传等措施,形成全民抵制“小广告”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乱贴小广告的管理和责任归属涉及城市管理部门、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以及相关的法规条例。如果您发现有人乱贴小广告,可以向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或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他们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也呼吁大家共同维护城市环境,抵制乱贴小广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