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情况时,对方确实会收到通知。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这是法定程序的一部分。这一通知的目的是为了告知被执行人其应履行的义务、履行的期限,以及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这样做既保障了被执行人的知情权与程序参与权,也避免了因程序不透明而可能引发的争议。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后,会以法定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会明确列出被执行人应支付的抚养费金额、支付期限,以及如果不履行支付义务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如财产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扣押拍卖财产等强制措施。
此外,虽然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有权提出异议,但这通常不会阻碍执行程序的进行。法院会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和法定程序来执行,确保抚养费的支付到位。
综上所述,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时,对方会收到法院的通知,并且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如果拒绝履行,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来保障抚养费的执行到位。因此,建议最好还是按判决或协议来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