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通常是由交警来出具的。具体来说:
责任认定的主体: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由交警个人出具,而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警作为该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取证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责任认定的过程:
- 交警会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痕迹、车辆状况、当事人陈述等。
- 之后,交警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
- 责任划分一般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特殊情况的说明:
- 在某些轻微的交通事故情形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事故责任都没有异议,并且事故所造成的损害仅仅是轻微的财产损失(如车损在2000元以下),同时也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那么双方是可以自行协商来确定责任的。
- 但是,如果双方对责任的认定存在争议,又或者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或者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等情况,那么就必须要由交警来进行定责。
责任认定的通知:
- 通常情况下,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部门会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当然,也不排除其他通知方式,比如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手中。
- 如果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未收到通知或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
综上所述,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代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出具的,他们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证据等,综合判定各方责任。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