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险 刑法-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2-08 刑事辩护

延误险本身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但利用延误险进行诈骗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保险诈骗罪。

一. 延误险的法律性质

航班延误保险是基于投保人(乘客)与保险人(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乘客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而当合同约定的航班延误情况发生时,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同时也受到我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二. 延误险与保险诈骗罪的关系

  1.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存在法定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

  •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1. 延误险诈骗的可能性

如果投保人在购买航班延误险时,存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那么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例如,投保人明知航班不会延误,却故意购买延误险并制造航班延误的假象以骗取保险金。

三. 案例分析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投保人利用真实身份信息购买航班延误险,并支付了足额保费,但并无实际乘坐航班出行的计划,仅是为了在航班延误时获得保险金赔付,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存在争议。

  • 一种观点认为,投保人虽然使用了真实身份信息,但并无实际乘坐航班的计划,因此虚构了保险标的(即因航班延误而遭受的损失),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另一种观点认为,投保人虽然无实际乘坐航班的计划,但使用了真实身份信息并支付了足额保费,是合法的缔约行为。其利用投保规则获利的行为,虽然不符合一般社会道德,但可以通过民法进行纠正,不宜上升到刑事打击。

四. 我的观点

我认为,在判断利用延误险获利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时,应综合考虑投保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法律后果。如果投保人存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那么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如果投保人仅是利用了投保规则获利,且未实施虚构或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那么其行为可能更倾向于民事违约或不当得利,而非刑事犯罪。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