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别称
刑讯逼供的别称是严刑逼供。
刑讯逼供,又称严刑逼供,是指司法人员为了逼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的行为。这些行为可以是肉体上的,也可以是心理上的。例如,使用殴打、罚站、电警棍、剥夺睡眠等方法来逼取口供。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也破坏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必须依法严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将构成刑讯逼供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若致人伤残、死亡,则将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因此,刑讯逼供及其别称严刑逼供都是法律所严禁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和保护人权,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