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21条原文内容-许明剑律师|法行宝
2025-02-06 婚姻家庭

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原文内容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一. 抚养教育义务

  1. 内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意味着父母需要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教育资源和情感支持,确保其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

  2. 法律后果: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这体现了法律对子女权益的保护。

二. 赡养扶助义务

  1. 内容: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父母年老、体弱、生病或失去劳动能力时,子女应为其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2. 法律后果: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这同样体现了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三.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1. 内容:该条款明确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这是对生命权的绝对尊重和保护,任何形式的虐待和遗弃婴儿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2. 法律意义: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婴儿这一最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有助于维护社会的道德底线和伦理秩序。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详细规定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并明确禁止对婴儿的残害行为。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