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继承人出国且联系不上时,想要起诉分割遗产,人民法院会如何判决,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经验给出的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
在继承人出国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会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者保管单位。同时,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对遗产进行分割。
详细解答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者保管单位。”
处理方式:
- 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
- 如果继承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 如果继承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继承人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死亡。宣告死亡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遗产按照继承人过世时的处理方式来分割。
- 办理提存公证:
- 在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公证,将应分给该继承人的遗产提存起来,等其出现后再交付给他。
- 提起继承诉讼:
- 将失去联络的继承人列为被告,其他继承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法院会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若无法顺利送达,再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内容:
- 法院在判决时会明确各个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包括失去联络的继承人的份额。失去联络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由保管人代为保管。
- 判决可能会写明遗产的分配方式,如房产由谁取得并支付其他继承人折价款,或者存款由各个继承人按照一定比例继承等。
后续操作:
- 判决生效后,其他继承人可以按照判决内容继承遗产,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有需要)。
- 如果失去联络的继承人日后出现,可以依法向现有继承人主张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综上所述,在继承人出国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依法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并确定保管人。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对遗产进行分割,并依据判决内容继承遗产。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