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案,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时未满18岁,且被判处的刑罚是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其犯罪记录会被封存,除司法机关或特定单位依法查询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获取该信息。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为该未成年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时已经成年,或者所犯罪行较重,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那么其犯罪记录不会被封存,也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此,未成年人犯案能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在于其犯罪时的年龄以及被判处的刑罚。如果符合上述封存条件,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有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