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任经理遗留下来的货款,现任一年了收不回来谁承担责任”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合同责任角度:
- 首先,需要明确货款回收是基于哪份合同或协议产生的。如果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货款回收的责任人、回收期限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那么应当首先依据合同或协议来确定责任。
- 如果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那么需要考察公司在货款管理、交接等方面的内部规定或惯例,以确定责任归属。
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角度:
- 公司内部可能会有关于货款管理、交接等方面的规定或流程。如果上任经理在离职前未按照公司规定完成货款的回收或交接工作,那么可能需要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来追究其责任。
- 同时,现任经理在接任后,也有义务按照公司规定对货款进行管理和回收。如果现任经理在任期内未能有效回收货款,那么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责任角度:
- 在法律上,如果货款回收涉及的是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那么公司作为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 如果客户逾期未支付货款,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货款,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仲裁等方式。
-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因为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导致货款无法回收,那么公司可能需要通过内部法律程序来解决责任归属问题。
综上所述,关于“上任经理遗留下来的货款,现任一年了收不回来谁承担责任”的问题,并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合同责任、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角度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因此,我建议你可以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包括合同内容、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货款回收的实际情况等,以便更准确地确定责任归属。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