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未依法审批造成重大隐患 可能触犯什么罪名-周建虎律师|法行宝
2025-06-30 刑事辩护

针对你提出的“危险作业未依法审批造成重大隐患可能触犯什么罪名”的问题,我明确告诉你,这可能触犯危险作业罪。

危险作业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所规定的罪名。具体来说,如果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就可能构成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 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 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你提到的“危险作业未依法审批造成重大隐患”正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因此,如果相关行为造成了重大隐患,且具备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那么就可能触犯危险作业罪。

我建议你,如果面临此类情况,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