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扣留驾驶证正是行政机关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对驾驶证这一特定财物进行的暂时性控制,以防止驾驶人在违法状态下继续驾驶,避免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这一措施具有临时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一旦违法行为得到纠正或者相关情形消除,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扣留措施。
具体法律依据方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本)》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包括扣留驾驶证在内的多种行政强制措施。这进一步确认了扣留驾驶证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如果您对此类问题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