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行为犯罪名:
单一危害行为的行为犯: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限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 抗税罪
- 猥亵儿童罪
- 刑讯逼供罪
- 报复陷害罪
- 非法搜查罪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 破坏军婚罪
- 妨害公务罪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传授犯罪方法罪
- 侮辱国旗、国徽罪
- 盗窃、侮辱尸体罪
- 赌博罪
- 妨害作证罪
- 打击、报复证人罪
- 窝藏、包庇罪
-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 协助组织卖淫罪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 战时造谣惑众罪
- 遗弃武器装备罪等
需要他人行为配合的行为犯:
- 煽动型行为犯罪,如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 组织、领导、参加型行为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其他特殊类型的行为犯:
- 如资敌罪、叛逃罪、脱逃罪、奸淫幼女罪、嫖宿幼女罪等,这些犯罪的既遂形态必须要求危害行为完成一定过程才能成立。
此外,还有一些常见的行为犯罪名,如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盗窃罪、强奸罪以及非法拐卖儿童和妇女罪等。这些罪名涵盖了不同的犯罪行为和领域,但都以犯罪行为的完成为既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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