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没结婚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在我国,婚姻关系的确立以结婚登记为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之间仅存在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中的双方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即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不过,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仍受法律保护,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对于子女问题,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情形: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如年龄、自愿等),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使未领取结婚证,也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法律承认其婚姻关系,双方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需解除关系,必须通过离婚程序。
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情形: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只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因此,建议未婚同居的双方应尽快办理结婚登记,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如遇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