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受贿谅解书找行贿人出可以吗-胡涛律师|法行宝
2025-06-29 刑事辩护

关于“非公受贿谅解书是否可以由行贿人出具”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法律上,谅解书通常是由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出具的,用以表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非公受贿的案件中,如果涉及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么受害人通常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而谅解书的出具应当由这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来进行。行贿人作为案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其出具的谅解书在法律上可能并不具有直接的效力,因为行贿人本身也是违法行为的参与者,其谅解可能并不足以作为对受贿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依据。

因此,非公受贿谅解书一般不应由行贿人出具。如果确实需要谅解书作为量刑的参考,应当由受害人(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具,并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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