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阶段 主动中止 构成犯罪中止吗-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5-06-29 刑事辩护

犯罪预备阶段主动中止构成犯罪中止。

在犯罪预备阶段,如果行为人出于主观原因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具体来说,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这种选择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

  2.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这种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

  3.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就是在预备犯罪的过程中发生的。

  4. 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这是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也是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关键。

因此,在犯罪预备阶段,如果行为人主动中止了犯罪行为,并且没有造成损害或者造成的损害较小,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是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这也体现了刑法对于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积极态度给予了一定的鼓励和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