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借条中利息不能写入本金并一口咬定全是本金,这种做法是不合法且不道德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借条是借贷双方约定借款事宜的书面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借款的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如果将利息写入本金,并声称全部是本金,这实际上是对借款事实的歪曲,可能构成欺诈行为。在法庭上,这样的借条可能会被视为无效证据,无法支持债权人的主张。
其次,从道德层面来讲,诚实信用是民事交往的基本原则。将利息写入本金并否认其利息性质,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因此,在签订借条时,应当明确区分本金和利息,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果双方对利息有约定,应当在借条中明确注明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等,以确保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借条中的利息不能写入本金并一口咬定全是本金,这样做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道德要求。在借贷关系中,双方应当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反映借款事实,以确保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