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一表述,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劳动报酬的定义
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所有工资,这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费以及病假、产假等假期工资。简言之,劳动报酬与工资虽表述不同,但其内涵是一致的。
二、“未及时”的认定
- 一般情况: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若用人单位超过约定日期未支付工资,则可能构成“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适当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需遵守各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一般不超过30日或一个月。
- 具体判断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用人单位不应超过约定日期5天或7天支付工资,否则可构成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同时,需排除用人单位因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形。
三、“未足额”的认定
- 核心判断:在认定“未足额”支付工资时,不能仅看是否有工资应发金额的减少,而应审查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克扣或无故拖欠”。
- 克扣或无故拖欠的定义: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无故拖欠则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 主观恶意的考量:若用人单位仅是因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的认识偏差导致未足额支付,且没有拖欠的主观恶意,则不宜认定为“未足额支付”。
四、法律后果与应对措施
- 法律后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能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 应对措施: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遇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支付,应及时履行民主程序,与工会或员工协商延长支付期限,并了解当地规章制度对于最长延长期限的限制规定。
综上所述,“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行为。这一行为可能涉及法律后果,因此用人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