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交费,二审法院不会受理。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上诉必须缴纳诉讼费,如果不缴纳,按照撤诉处理。
具体来说,在二审程序中,若上诉人未交诉讼费,法院一般不安排开庭审理。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没按规定交案件受理费或申请费,法院会通知其预交,逾期不交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所以,二审上诉时不交诉讼费,很大概率会让上诉被当作自动撤回,案件也就无法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此外,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上诉人应自收到法院催交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逾期未交,又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或虽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的,也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旦按撤回上诉处理,二审程序终结,一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当事人在决定上诉时,应及时缴纳上诉费,以确保上诉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果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应及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