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没有找到的证据二审提供一般是不可以的,但存在例外情况。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遵循证据适时提出原则。当事人应当在一审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提交的证据,除非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况,否则法院可能不予采纳。这些例外情况主要包括:
如果当事人确实有正当理由没能在一审中提交证据,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同时说明理由以及证据的重要性等,由二审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审查和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新提交的证据并不会必然被法院全部采纳。法院会对新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审查证据是否符合新证据的法定条件,以及判断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是否相关,是否能影响案件的关键认定。只有那些符合法定情形且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的新证据,才会被法院采纳。
因此,在二审中提供一审未找到的证据,需要谨慎对待,并充分准备相关的材料和理由,以说服法院采纳该证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