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候选人确实需要征得本人同意。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在工会组织的选举过程中,尊重候选人的意愿是基本原则之一。如果未经本人同意就将其列为候选人,这不仅可能侵犯其个人权利,也可能导致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征得本人同意也是确保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步骤。只有候选人明确表示愿意参与选举,并承诺履行相应的职责,才能确保其在选举过程中积极投入,为工会成员的利益发声。
因此,在提名工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并确认其愿意承担候选人的责任和义务。这一做法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选举公正、合法、有效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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