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受伤没有评残回来怎么办-陈建平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劳动纠纷

您好,如果在部队受伤但没有及时评残,回到地方后您仍然有机会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供您参考:

一、申请条件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

  1. 有因战因公致残的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应包含您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您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的确切书面记载。原始医疗证明则是指您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以及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书面申请:您需要向所在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 区民政部门审查:您的申请将被提交至区民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以确保您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 指定医疗卫生机构鉴定:审查通过后,您将被安排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如深圳市人民医院等)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4. 市退役军人局审核:鉴定结果将提交至市退役军人局进行审核。

  5. 省退役军人厅审批:最后,您的申请将经过省退役军人厅的审批,以确定您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抚恤待遇。

三、所需材料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书面申请书:详细说明您的致残经过、治疗情况及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原因。

  2. 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复印件:用于确认您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3. 退役证件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证明您曾服役于部队。

  4. 因战因公致残的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这是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关键材料,必须提供。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4张:用于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

请您按照上述流程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尽快向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