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有明确法规依据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规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单位必须履行这一法定义务。
如果您所在的国企没有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可能是由于单位对相关政策理解不足、管理不善或忽视员工权益等原因造成的。但无论如何,单位的行为都是不符合法规要求的。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并表达您的合理诉求。如果单位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或拒绝履行缴存义务,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或举报。在投诉时,您可以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存证明等能够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以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总之,国企应当为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法规的明确要求。如果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