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主要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具体来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体系。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层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这些层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在各自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进行决定、监督、选举和罢免等职权。它们负责制定地方性法规,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及行使其他由法律规定的职权。
综上所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它们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如有更多关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