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判缓刑是判外地还是户籍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社区矫正执行地的确定,而社区矫正执行地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缓刑社区矫正执行地应当是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这里的“居住地”指的是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居住的县(市、区)。如果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那么可以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社区矫正对象经常居住且拥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生活来源的县(市、区)。
其次,如果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那么社区矫正决定机关(通常是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来确定执行地。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是外地户籍但在某地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生活来源,那么该地可以被确定为您的社区矫正执行地。然而,如果您在该地没有固定住所,那么居住地、经常居住地就可能无法确定,此时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包括您的户籍地、工作地、生活状况等因素,来决定具体的缓刑社区矫正执行地。
总的来说,判缓刑是判外地还是户籍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社区矫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