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税的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部分特殊的普通发票。以下是可以抵税的具体发票类型及相关的抵扣规定: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最常见的可以抵扣进项的发票。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特殊的普通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可以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 当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适用更高税率(如13%)的货物时,还可以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抵扣一定比例的进项税额。
通行费发票: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对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如果发票左上角标识有“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那么该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 桥、闸通行费发票: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可以依据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旅客运输凭证: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其进项税额也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的抵扣方式根据取得的发票类型有所不同,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每种类型的发票都有其特定的计算进项税额的公式。
注意事项:
-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其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 对于不符合规定或已作废的发票,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凭证。
综上所述,可以抵税的发票类型多样,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特定的普通发票。纳税人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仔细核对发票类型和内容,确保符合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以正确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