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是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以下是这九项准则的详细解释: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进行开单提成、以商业目的统方、安排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产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谋取私利,以及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 工作人员应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并明确告知医保患者所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以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 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向患者充分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严禁为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而过度治疗或检查,从而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 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 确保患者在医疗机构内的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或买卖患者的个人资料及医疗信息。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 客观公正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介绍或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 坚持平等原则,共同维护公平的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诊疗安排来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 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参加其安排或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 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以及参加其安排或支付费用的相关活动。
这九项准则旨在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保持廉洁自律,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违反这些准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