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条款无效的12种情形-刘江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公司事务

关于商事仲裁条款无效的12种情形,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为你详细梳理如下:

  1.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定仲裁范围:如果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不属于法律允许仲裁的范围,那么该仲裁协议无效。

  2. 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因其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所以协议无效。

  3. 一方胁迫对方订立:如果仲裁协议是在一方胁迫另一方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该协议同样无效。

  4. 仲裁事项或机构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如果仲裁协议中对仲裁事项或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该协议无效。

  5. 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如果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但双方无法就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达成一致,那么该协议无效。

  6. 约定某地且该地有多个仲裁机构,无法选定:如果仲裁协议中只约定了某个地点,但该地点有多个仲裁机构,且双方无法就选择哪一个仲裁机构达成一致,那么该协议也无效。

  7. 以口头方式订立: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以口头方式订立,那么该协议无效。

  8. 仲裁事项未约定或不明且未达成补充协议:这与第4点类似,但更强调的是仲裁事项的不明确性,如果双方无法就仲裁事项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协议无效。

  9. 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如果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在实际上并不存在,那么该协议无效。

  10. 主合同终止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果主合同已经终止,而在此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那么该协议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仲裁协议无效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有效协议,那么新协议是有效的。

  11. 合同无效等情况,除非另有约定,仲裁协议一并无效:如果合同本身无效,那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仲裁协议也一并无效。

  12. 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由法院裁定:如果双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那么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定。如果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那么该协议自然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你全面了解商事仲裁条款无效的12种情形。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