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原单位辞职后社保接续是否能领取失业金”的问题,我为您整理了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单位和您共同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满1年,并且您的离职是由于非本人意愿的原因(如被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等),那么您在离职后是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
然而,如果您是主动辞职,那么根据规定,您就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因为主动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要求。
另外,关于社保接续的问题,如果您在离职后及时办理了社保接续手续,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这并不会影响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但是,请注意,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您重新就业并由新单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您的失业保险金将会停发。
综上所述,原单位辞职后社保接续是否能领取失业金,主要取决于您的离职原因以及是否满足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如果您符合申领条件,那么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如果您对具体申领流程或条件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