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扣除费是自己的父母还是老公的父母是这样子的-郑素洁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婚姻家庭

在个税申报中,赡养老人扣除费是指自己的父母,而不是老公的父母。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结论前置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仅适用于纳税人的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赡养老人扣除费是指纳税人赡养自己的父母所产生的费用,并不包括公婆等其他亲属。

法律依据与详细解释

  1. 被赡养人定义: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含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且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 扣除标准及方式:

    • 独生子女:每月可享受2000元的定额扣除。
    • 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个人分摊部分不得超过1000元。分摊方式可选择均摊、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其中指定分摊具有优先权。分摊方式和额度一旦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 重要提示:

    • 配偶的父母(即公婆)的赡养支出不能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 纳税人仅能就自己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符合条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进行扣除。

实际应用

在进行个税申报时,请务必准确选择符合规定的被赡养人,并严格按照扣除标准进行申报。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扣除费是指纳税人赡养自己的父母所产生的费用,并不包括老公的父母。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