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具体条文是什么?-周定国律师|法行宝
2025-01-02 婚姻家庭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文所替代,具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该条规定如下: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这一条文主要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以及其行为的实施方式,即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