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全责时,拖车费应由全责方承担。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拖车费属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中,明确包括了“车辆施救费用”。拖车费作为车辆施救费用的一种,理应包含在内。
二. 全责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在一方全责的情况下,全责方自然应承担包括拖车费在内的全部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三. 实际应用中的处理
- 在实际处理中,拖车费通常会计入总的损失赔偿金额中,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或全责方个人(如未购买保险或保险不足以覆盖损失)进行赔付。
综上所述,一方全责时,拖车费应由全责方承担。这是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际情况得出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