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以工代赈的项目可以不公开招标。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57号),该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也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这一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有力促进以工代赈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功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对于推广以工代赈的项目,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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