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税制,并根据应税所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征收管理的要求,设置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具体来说: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范围为5%至45%。这意味着根据个人月收入的多少,会按照不同的税率档次进行计税,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也相应提高。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同样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但税率范围为5%至35%。这些所得项目也是根据个人或企业的年度收入总额,在减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按照超额累进的方式计税。
对于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其他应税所得项目,则适用比例税率,税率统一为20%。不过,对于稿酬所得,还有额外的减征政策,即按应纳税额减征30%。而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置既体现了分类税制的特点,又根据不同所得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了灵活多样的税率形式,以实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