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银行核销了仍然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银行对不良债权的核销,是一种特殊的财务处理方式,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对呆坏账进行的账目处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核销只是金融机构内部账目上的一种处理手段,该笔贷款仍然存在,债权人仍然有权收回债权。
从法律层面来看,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债务核销并未同时针对担保人。根据相关规定,如《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债权金融机构审查政策性破产建议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贷款担保人应当履行担保责任。这意味着,即使主债务人因政策性破产而核销了债务,担保人仍然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因此,如果贷款银行核销了不良债权,但担保人并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仍然有权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依法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贷款银行核销了不良债权,并不会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仍然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