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并不具备营业执照这一说法。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而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其设立、运行和管理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需要也不适合颁发营业执照。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其合法性的证明主要来自于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官方文件,而非营业执照。因此,如果你需要了解或确认某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合法性,应该查阅其相关的官方批准文件或证书,而不是寻找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