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立案依据-高歌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侵权纠纷

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立案依据主要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以下是对此类案件立案依据的详细阐述:

一、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1. 行为定义与范围:

    • 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收购)、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运输),以及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 涉及的对象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也包含在内。
  2. 定罪量刑标准:

    • 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价值一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1. 价值标准: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 数量标准: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数量在十只以上的,也应立案追诉。
  3. 其他情节:

    • 存在多次实施、组织团伙作案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样应予立案追诉。

三、法律警示与建议

销售野生动物制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还会触犯刑法并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因此,我强烈建议: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如需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或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

综上所述,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立案依据明确且严格,一旦触犯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