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开普通发票成本进项还能抵扣吗-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经济纠纷

销售开普通发票的成本进项,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部分特殊的普通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农产品相关的发票:

    •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这类发票时,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还可以再加计抵扣1%的进项税额。
  2. 通行费发票: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如果发票左上角标识有“通行费”字样,并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那么这种通行费电子发票可以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 桥、闸通行费发票: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可以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 旅客运输凭证: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其进项税额也是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这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大多数普通发票是不能用于进项抵扣的。因此,在实务操作中,需要仔细辨别发票类型,并依据相关税收法规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如果您有具体的税务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