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强制执行将房产转移出去,不能通过主张合同无效来达到目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转移财产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且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其次,即使转移财产的合同在形式上看起来合法,但如果其真实目的是为了躲避强制执行,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会考虑这一点,并可能认定合同无效。因为法律不会保护以非法目的为基础的合同。
此外,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该合同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完全无效。但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仍然有权请求债务人以其不当得利返还财产。
综上所述,为了躲避强制执行而将房产转移出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甚至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你面临强制执行的问题,建议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如与债权人协商、寻求法律援助等。